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评李洪志“法轮大法”的伪善道德论

1999-08-18 来源:光明日报 本报特约评论员 我有话说

在李洪志的歪理邪说中,“道德”是使用频率最高的词之一。宣扬这种“道德”不仅是李洪志歪理邪说的重要内容,而且是他蒙蔽群众,达到其不可告人目的的重要手段。揭发批判李洪志歪理邪说的反动本质,帮助群众充分认识“法轮大法”及“法轮功”组织对社会的严重危害,增强人们辨别和抵御各种封建迷信、伪科学的能力,就不能不对李洪志“法轮大法”的伪善道德论进行彻底的剖析和批判。

蛊惑人心的伪装

凡骗子,多以“道德”面目出现。人们可以鄙视邪恶,但不可以拒绝道德,对于道德之事与道德之人只有景仰和感激,如此很容易导致以道德之名行伪善之实的骗子们大行其反道德之事。道德是骗子行骗的最好通行证。

在历史和现实中,最常见的骗子是江湖术士、巫婆神汉、算命先生。他们煞有介事、故弄玄虚地说人们将有如何可怕的劫难,求之帮助的人当然会惊恐慌乱,不知所措,便恳求这些“神通广大的人”想办法来救助自己。而江湖术士、巫婆神汉、算命先生装神弄鬼地鼓捣一番,直搞得被“救助”的人既惊恐,又高兴,当然最后就是对“救世主”的百般感激。此时,善良的人们根本不会想到自己已经被骗了。

李洪志的行骗做法与江湖术士、算命先生如出一辙是铁一般的事实。他炮制出“地球爆炸说”、“人类末世论”、“业力轮回说”,并声称谁也解决不了这些问题。当人们感到无可奈何的时候,李洪志便说只有他和他的“法轮大法”能够解决。甚至在人类“末劫”时期,许多“神”、“佛”根本就不愿意管人类的事情。只有李洪志大慈大悲,以无比“伟大”、“崇高”的道德胸怀忍受着痛苦“传法度人”。这样,他不但是个本领高强的“神佛”,而且是个道德境界极高的“神佛”。其威力无边的“法力”足以喜人,其无量“功德”足以感人,这样李洪志就为其歪理邪说打下了“巧妙”的伏笔,为其愚弄群众做好了道德情感铺垫。面对如此这般的道德伪装,有些人一时难以辨别其是人还是妖,是佛还是魔,是真善还是伪善也就不足为怪了。

江湖术士、算命先生披上道德伪装,无非是要谋几个钱财,说起来也不过是小打小闹。而李洪志则不同,他编造出诸如“地球爆炸”、“人类末日”等耸人听闻的问题,“道德价值”含量之高绝非一般的江湖术士、算命先生所能相比。李洪志很清楚,“问题”被他说得越严重,与人们的生活健康乃至生命等“终极”问题关系越密切,便越能显示出自己的“道德价值”,越能伪装自己的真实面目。这是他敢于愚弄世人,欺骗社会的重要原因。

李洪志比江湖术士、算命先生“高明”的地方不仅在于他炮制的问题特别,还在于在平时宣传中很注意细节的道德装扮。他说什么自己“传法”是对人类最大的慈悲,自己既无政治兴趣,也无追求名、利、情之意,是一心一意叫人向善,是“传法度人”。这不仅有益于个人,而且也有益于社会。于是,他便改生日与佛祖同日生,坐莲花放佛光,连非法出版各种书籍、音像制品、VCD也不为敛财,而是为“弘法”。总之,他心之殷殷、情之盈盈、意之切切,皆为他人,惟独没有自己。如果不是事实揭穿了李洪志的伪善面目,也许很多人至今还蒙在鼓里。

道德在其最终意义上是人们利益关系的反映。一般地说,一种理论或者一项政策能否传播开来,关键看其是否符合最广大群众的利益。李洪志很明白这一点,所以他自始至终都打着为人类谋利益的道德旗号。在有些人看来,既然李洪志是道德的,那么便是可信的。李洪志对自己道德形象的不断鼓噪描绘逐渐强化了人们对他的“情感”。在这种情况下,一些人把对李洪志的道德情感转化为迷信,把他的那一套歪理邪说转化为“道德意志”,作为一种“追求”,心安理得地“修炼”下去。这也是李洪志伪善道德欺骗群众的内在心理机制。

然而,我们切不可忘记历史的辩证法:愚弄历史者终将为历史所抛弃,欺骗人民者终将为人民所唾弃。恰如鲁迅先生在其著名的《捣鬼心传》中所言:“捣鬼有术,也有效,然而有限,所以以此成大事者,古来无有。”

李洪志正是这样一个捣鬼者。他凭借其捣鬼之术愚弄了部分群众,但是他忘记了捣鬼是有限的,不可能永远愚弄所有的人。随着“法轮大法”及其“法轮功”非法组织事实真相大白于天下,人们看透了李洪志的伪善。正如群众所揭露的那样:“法轮功”是一把“软刀子”,李洪志是杀人不见血的魔王。这个魔王将永远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。

自相矛盾的逻辑

看一看李洪志歪理邪说的“文字垃圾”,我们就不难发现其道德论在逻辑上是多么荒谬可笑。

其一,前后内容上的矛盾。李洪志极力强调说,修炼“法轮大法”是为拯救人类,修成无私无我、先他后我的“正觉”。可是,当有修炼者不“专心”时,他就立刻变了脸,说修炼“法轮功”纯粹是个人的事情,是自己给自己修,而不是为别人修。明眼人看得清楚,不管李洪志说修炼是为个人,还是为他人、为社会,但就是不说为李洪志而修炼的。其实,说给李洪志修炼不是更显得坦率吗?这种遮遮掩掩的做法实在有点不高明。

李洪志说,人类社会从古到今就存在一个理,叫相生相克,所以有好有坏,有正有邪,有善有恶。但他接着说,“世界每次出现劫难的时候,都是人类道德无存的时候,这是末劫时期的表现。”前面说,人类社会自古就有正有邪,有好有坏,有善有恶,但怎么到这里就是道德无存了,只有邪没有正,只有坏没有好,只有恶没有善了呢,难道李洪志没有感到自己在出尔反尔吗?他一面说“弘扬佛法”是为了“普度众人”,一面又说,许多人“业大蔽心无法度”;一面说自己法大无边,可以普度众人,一面又说不能给常人随便做,因为做了就是“天理不容”。他时时刻刻不忘把自己打扮成“道德神”。然而,他终究又没有“道德神”的本事,这就很难为他了。

其二,人性问题上的矛盾。谈道德是不能不讨论人性问题的,人性问题是任何一种道德学说的基础,每个研究道德问题的人都必须对此做出自己的解释。李洪志歪理邪说中虽然没有人性论的字样,但是从其对人的各种问题的表述中,我们还是可以找到其人性论的态度。不过,其人性论仍然是自相矛盾的。

在李洪志那里,“佛”自然是善良、好的、道德的化身,人也像佛一样具有向善的本质。李洪志说得明白:“人都有佛性在,都想要修炼,都想要向善”。这就无异于说人性本善。他还说:“一种观念形成后,会控制你的一生,左右这个人的思想。”从他的这个说法推论下来,既然人性向善,而且会控制人的一生,那么人的一生就只会做好事,不会做坏事了。如此怎么会出现“道德下滑”、“业力轮回”呢?

也许,在这一系列矛盾中,李洪志感到难以自圆其说,于是又炮制了一个玄虚的“主元神”概念。“主元神”是什么东西?是人的本性呢,还是他一贯说的魔性呢?李洪志没做说明。从上下文的联系来看,这“主元神”似乎是人的本性,又好像是人的魔性。但既然李洪志发明了这个词,我们也就姑且把它看做是与人的本性和魔性都不同的概念吧。

对于“主元神”,这里可分为三种情况,第一种情况,如果“主元神”是善的,那就等于说“主元神”与人的向善的本性是一致的,提出“主元神”概念纯属多此一举。第二种情况,如果“主元神”是恶的话,那么,这里又分成两种情形:一种情形,它用善的东西覆盖人的向善本性,这就是说,虽然“主元神”是恶的,可最终表现结果却是与人的向善本性一致的,这是不可能的;另一种情形,如果“主元神”用恶的东西来覆盖人的本性并且表现出恶的特征,那么这等于说,“主元神”是在人身上起决定作用的东西,它的作用已经远远超过了人的本性,换言之,人的向善的本性根本就没有作用。这样,说“主元神”是恶的就无异于说人的本性是恶的。第三种情况,“主元神”既不善也不恶,是中性的,那么,中性加人的向善本性,人最终表现还是善的。可见,无论哪一种说法,李洪志都是自相矛盾的。

还有,李洪志连起码的哲学常识都没有,他不知道事物的本质与现象之间辩证关系,不懂得以真象或以假象表现出来的,都反映了事物的本质。他主观臆测,随意联系,妄加解说,因此就不能不陷入主观唯心主义的泥坑而不能自拔了。

其三,道德标准中的矛盾。不同的时代、民族、社会、国家都有自己不同的道德标准。而李洪志说:“衡量好坏的标准不是以个人、或以一个集体为标准的。人类衡量好坏都是根据自己的观念。道德标准不是根据社会和大多数人的共同认识和利益来确定,而是根据个人的观念。”这是多么荒唐的事情!如果每个人都可以自定标准,岂不是没有标准?

李洪志说人是分层居住的,每一层有每一层的标准,人在常人这个层次中,就要符合常人的道德标准。可他又说:“你的道德标准在哪个位置上,那么你就在哪个位置上。”显然是说,道德标准不仅是个人自己就可决定的,而且你定的道德标准越高,你的位置就越高。如此一来,人通过制定道德标准就可以达到高的层次了。难道李洪志没有感到这是在自己否定自己吗?

李洪志说,人们修炼的事情是很艰苦的,人们之所以难以修炼成佛是因为受思想“业力”的影响,要是没有“业力”的阻碍,修炼起来是很容易的。这个“业力”是在前几年一个什么状态、什么道德标准下形成的,那么,人就用这个标准衡量事物。要是人们被后天形成的非善良观念包围、盖住了,“他自己真正好和坏的衡量标准就没有了”。按照李洪志的意思来看,不管这“业力”是什么时间什么情况下产生的,“业力”最终有了标准,并以这个标准来判断好坏、善恶。既然是道德标准,当然按照它这个标准应该能够区分善恶,但无论如何也不会得出李洪志说的“他自己真正好坏的标准就没有了”的结论。如此信口雌黄,真是令人啼笑皆非。

损人利己的嘴脸

在现实生活中,人们根据不同的道德准则调整人与人、人与社会、人与自然的关系。在这些道德准则中,最根本的表现是个人主义与集体主义的尖锐冲突和对立。集体主义是我国道德建设的基本原则,个人主义是集体主义的最严重的腐蚀剂。个人主义就是把个人的利益作为一切行动的出发点和归宿,主张个人利益至上,为了维护个人利益可以采取一切手段,甚至不惜触犯宪法和法律。随着粗鄙的极端个人主义为人们所唾弃,于是,一种变相的个人主义——温和个人主义粉墨登场。它打起的旗号是维护每个人的利益,并不强调以损害其他人的利益作为达到自己目的的手段。因此,温和个人主义具有很大的诱惑力和蒙蔽性。但不管其表现形式如何,在本质上,它仍然是利己主义。李洪志的所作所为就是典型的损人利己。

李洪志损人利己的第一个表现是以“法轮功”毒害群众。他说,有病的人只要练功就可祛病,无须打针吃药,吃药就是把“病业”又压回到身体里面去了,根本不能治病。当有的练功者没能治好病,反而病情加重时,李洪志又说,那是你心不诚,“师父也没办法,那是你心性有问题”。这样,李洪志不说自己骗人,反而把责任全部推到练功者个人头上,自己洗落得干干净净。当许许多多的练功者因练功造成死亡,该怎么解释?李洪志说,那是因为练功者坐着莲花到法轮世界去了,自己不想回来。

在中央作出对“法轮功”问题的处理决定后,李洪志写了一个声明,他说:“有消息说我不叫人吃药,事实上根本没有那回事。我只是讲了修炼与吃药的关系。”矢口否认自己与受害者的关系。真乃无赖的行径!就是这样一个打着“救人”、“度人”旗号的“李大师”,面对他“救度”的一个个苦难“弟子”,竟毫无怜悯同情之心。这不是典型的损人利己又是什么呢?

李洪志损人利己的第二个表现是反科学。他散布什么科学“终结”论,胡说什么如果“科技手段能突破的话,那就真的要有天灾出现了”。污蔑说现在的科学不是科学,人类对宇宙、对人类、对生命的认识都是错误的,修炼界的人根本就不承认现在的科学。那么,什么是科学?他说,“什么是科学啊?那个佛啊,神啊,掌握的是最高的科学。”他要人们相信什么?当然是相信他的“法轮大法”了。而且,他要求人们只能信他的这一套,不能再信别的,信了别的学说就不能修炼成“佛”。李洪志是最高的“佛”,所以他掌握着最高的“科学”。他否定一切科学,否定科技文明,妄图以他的迷信邪说代替科学,通过迷信愚弄群众,确立“法轮大法”的统治地位。其个人主义野心昭然若揭。

李洪志损人利己的第三个表现是反社会、反政府。李洪志宣称,道德滑坡会导致人类“形神全灭”,“人类末日”就要来到。这样一个事关人类命运的大问题,哪个政府也解决不了,只有李洪志能够解决。如此推下去,人类就只有跟着李洪志走,而不能相信政府。只有听从李洪志的安排,服从李洪志的指挥,把自己的一切都奉献给李洪志,这才是人类摆脱“大劫难”的唯一出路。所以,当有人对法轮功有不同看法时,他就鼓动人们冲击电视台等新闻媒体,名曰“挖根”、“护法”;当有科学家提出青少年不宜练气功时,他们就聚众闹事,冲击党政机关,举行非法静坐、示威。这不是公开的反社会、反政府活动又是什么!

事实再次表明,社会主义道德这个阵地,集体主义不去占领,个人主义就会去占领。旗帜鲜明地坚持集体主义,反对个人主义,是我国道德建设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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